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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州最全买房政策!涉及限购、落户、房贷

2022-01-05 作者:江苏淘房网 点击 评论

对于苏州的很多买房者而言,各种购房政策、落户政策、贷款政策......令人眼花缭乱。


今天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苏州最新、最全的购房相关政策,涉及大家最关注的落户、限购限售限贷、公积金、人才优购、学区等政策。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在买房路上少走弯路,2022年有购房需求的一定不要错过这篇文章!


01

限购政策


1、购房条件


外地户口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宅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相城区试行积分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除连续缴纳2年社保或纳税外,还需要600积分才可购房。


来相城创业就业的人才,可通过开具人才证明获取购房资格,不受“非本市户籍600积分购房”的限制。


不过相城苏相合作区在售的雅樾澜庭,预售证上归属园区,所以购买不受相城600积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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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购数量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


3、限购区域


●限购区域:姑苏、相城、园区、新区、吴江、吴中、太仓、昆山

●不限购区域:常熟、张家港


4、社保个税缴纳范围


姑苏、相城、园区、新区、吴江、吴中、太仓、昆山、常熟、张家港;且需要连续缴纳,补缴并不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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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限售政策


1、限售区域


姑苏、相城、园区、新区、吴江、吴中、张家港


3、限售区域新房


姑苏、吴中、相城、新区、园区、吴江,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得转让


张家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2年后方得转让


4、限售区域二手房


姑苏、吴中、相城、新区、园区、吴江,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得转让


张家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2年后方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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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限贷政策


1、首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第二套住房


●有房无贷或是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款比例8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及以上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021年12月20日,1年期LPR报价迎来了年内首次下调:1年期LPR为3.8%,5年期以上LPR为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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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各商业银行房贷利率也正在持续下调,目前各银行贷款利率主要在5.0-5.8%左右,放款速度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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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2.75%;

●6-30年:3.25%;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公积金贷款首付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公积金贷款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注: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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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落户政策


1、申请条件:


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可以放宽至50周岁)

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


2、积分落户


只要缴纳了社保并且办了居住证(满1年),就可以申请积分落户。(详情可见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官微)


20年底,苏州新出台了关于“租房落户”的新规,对积分落户的渠道再放宽。


区别:之前的积分落户,只能落户到自己的房子里面。新的政策出台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可以落户到租房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计分方法: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范围:吴中区、相城区、园区、姑苏区、高新区


3、投靠落户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其他类型投靠入户。


●子女投靠落户,父母其中一方须拥有住宅性质的房产;

●父母投靠落户,子女其中一方须拥有住宅性质的房产,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且退休;

●夫妻投靠落户,配偶其中一方须拥有住宅性质的房产;


满足落户条件后,在房产所在区的公安部门或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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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人才优购政策


1、工业园区 


园区是苏州最早实行人才优购房的区域,满足人才优购者可享率先选择购买权利


具体政策如下:

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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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新区 


目前,新区人才优购房原则上只有狮山街道有,要求狮山新建楼盘,必须拿出40%的房源作为人才优购房!(后期视市场情况推广至其他板块)


新区人才购房房的申请条件和园区差不多,满足本科及以上+名下无房+一年社保,可在狮山街道的新盘优先购房!


另外,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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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江区 


自20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预(销)售许可前,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30%的房源作为人才优购房。


申请对象:


根据《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A至F类人才。且人才本人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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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中区 


吴中区人才优购房只在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包括:吴中太湖新城、城南、越溪、郭巷。


吴中经开区优购房主要针对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0%-30%不等的折扣奖励。


企业这里不展开说,主要看个人。需要满足开如下条件:


在开发区创办企业或各类企业任职,工作满2年(以开发区社保为准),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


相应人才可享的优惠折扣:


享受30%价格优惠的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等。


享受25%价格优惠的人才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享受20%价格优惠的人才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符合企业类申请条件的,只有一次优购资格。每个申请优购房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限申购一套优购房。


注: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人才须完成优购房的购买,逾期未购买的,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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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城区 


在相城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享受优先购房。

认定人才在相城区购房,不仅能够优先买,还能够优惠买。


按人才不同等级分为A-F类,分别可以享受2000/1500/1200/800/600元/平的购房优惠减免。


其他不同层次的人才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


首次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唯一房)后,可申请安家补贴。


●顶尖类人才:可获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补贴;

●领军型人才:引育的国家级有关人才工程、省市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可获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6000元/月租房补贴;

●其他有关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可获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3000元/月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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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学位政策


如何理解苏州的学位政策?


即9年/5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简称“九/五年一学位”)。


自该住房学位登记使用之日起,9年/5年内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学位,该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产权不变更)。


1、五年一学位(除园区外)


除了工业园区,苏州其他区域(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均是“五年一学位”政策。(小学,初中单独计算5年)


注:吴江区在2019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取得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2019年秋季入学(入园)沿用以往“三年一学位”政策。


3月1日后(含3月1日)取得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2019年秋季入学(入园)适用新政策。


2、园区新购住房调整至“九年一学位”


2019年5月16日起,在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9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小学、初中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学区注意事项:


●学区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年会重新划分调整

●新房在交房前不划分学区,一般都是就近分配

●姑苏区、园区、新区三区高中可互考,其他三区只能考本区域高中


以上就是苏州目前较为齐全的购房相关政策了,建议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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