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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办理首宗“预告登记”建设用地转让业务

2021-04-02 作者:江苏淘房网 点击 评论

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首宗

“预告登记”建设用地转让业务


3月31日下午,常熟市某公司负责人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全市第一份《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审意见书》,这是苏州市首宗以“预告登记”形式办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该负责人表示:“‘预告登记’这种新的业务办理方式,有效的化解了用地难题,有力的支持了企业发展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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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窗口启动绿色通道一条龙服务,当场即办结完毕,向企业发放了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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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地块原有投资水平较低,长期处于低效粗放利用状态。当有优质项目前来接洽,想要对地块进行再开发,但按照政策规定,因地块投资不足,无法直接通过二级土地市场进行转让再利用。


为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打通难点堵点,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土地,促进资源高效流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程赴浙江余姚学习二级市场转让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常熟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转让试行方案》,方案从适用范围、建立平台、交易程序、强化服务等8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年2月份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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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

《通知》发布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对接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建了集“发布、归集、查询”三位一体的土地二级市场供需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供需信息,实现交易信息的双向透明。


亮点二

创新试行的“预告登记”制度,是指对于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建设用地,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先行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由具备条件的拟受让方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待达到土地转让要求后,再由市资规局办理正式的转移登记手续,为低效土地盘活、优质项目落地开辟了新路径。


亮点三

深入推进“双合同”监管,将对新用地产业项目实施的“监管协议”要求,扩大到二级市场转让层面。产业用地受让方需与属地签订监管协议,依据协议约定的开竣工时间、投入产出要求进行开发利用,此举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效益的措施覆盖到转让环节。


下一阶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制度与平台建设,为我市“六美集大美、幸福新常熟”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